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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aoshou4461

[龙城轶事] 双塔寺大景区建设 还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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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7 09: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西安大雁塔的大景区建设,真期待啊。真正的太原地标却没有应有的环境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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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7 09: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三年内有动作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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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7 19: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谁出的主意,把双塔和晋源古城附近的龙山都弄个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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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7 20: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tiankong1983


    确实都是馊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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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7 20: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铁路阻隔 双塔东街难以东延 {:5_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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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7 21:4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烈士陵园有什么瘆人的,性质和公墓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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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10 10: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创建一流省会 太原城乡规划将有大动作
太原新闻网 2014-02-10 04:36  来源:太原新闻网
    注重生态规划、落实重点项目。为建设“两山一河”生态体系,在去年编制完成东、西山生态规划基础上,继续编制天龙山、龙山、蒙山、太山景区规划以及东山山庄头城郊森林公园规划,完善双塔景区规划设计、牛驼寨公园景观方案设计等景观规划,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对南沙河、北沙河、涧河、虎峪河进行河道治理、生态修复、交通完善、业态升级重塑,真正实现融山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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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8 20: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永祚寺文物保护规划的批复
[ 2013 - 11 - 07 ]

文物保函〔2013〕2128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太原永祚寺文物保护规划的请示》(晋文物[2013]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规划。
  二、对该规划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对寺庙历史格局发展演变的研究分析,补充历史舆图及寺庙原范围的考古调查资料。
  (二)在保护区划部分,不应以半径为600米的圆形区域确定建筑高度的控制范围,应根据实际需要划定不同级别的建设控制地带,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同一级别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高度控制指标应统一,同时应对建筑密度、建筑体量等做出规定。
  (三)在保护措施部分,增加保护措施的针对性,保护措施应与病害程度分类相对应。
  (四)补充该规划与太原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说明。
  (五)对保护范围内的文物建筑和新建建筑应明确划分和区别对待,在规划分期中应明确提出拟拆除整治建筑的时间期限。
  (六)进一步规范规划文本,补充完善规划图纸。如规范文物建筑残损状况部分的文字表述,建议将“非建筑类文物”改为“重要附属文物”;补充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规划图等。
  三、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规划进行必要修改和完善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经你局核准的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关电子档案等材料报我局备案。
  四、请你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要求,将经我局备案的永祚寺文物保护规划报请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并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积极组织有关部门逐步实施。
  五、规划涉及的文物保护与展示、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制定具体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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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8 20: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净因寺文物保护规划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3〕2127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太原净因寺文物保护规划的请示》(晋文物[2013]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规划。
  二、对该规划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在保护对象部分,梁架彩绘不宜作为附属文物。补充文物建筑、建筑遗址及塑像壁画的基本特点描述。
  (二)在现状评估部分,应进一步深化文物建筑现状评估,补充灾害评估。
  (三)保护区划部分
  1. 适当调整保护区划,将一类建设控制地带东侧边界调整至山脊线;将村落调整至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内。
  2. 因调整后的一类建设控制地带为山林绿地,建议将该区域设为禁建区,不得开展相关建设项目。
  3. 补充二类建设控制地带的建筑总高及容积率等建设控制指标。
  (四)在环境规划部分,新建建筑和村落建筑改造的色彩应保持当地传统特色,并与文物建筑相协调,不宜使用红、黄、白色。
  (五)在利用规划部分,寺庙东侧新建项目过多,应进一步论证其必要性。若无充足依据,不宜在远期规划中实施相关建设项目。
  (六)补充防灾规划,应细化寺庙所处山体自然灾害的防护措施。
  (七)补充该规划与当地城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衔接说明。
  (八)进一步修改规范规划文本,补充完善规划图纸。规划文本应前后相对应,如保护措施类别中的重点修复,未明确具体项目,缺少相对应的图纸,应补充完善。
  三、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规划进行必要修改和完善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经你局核准的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关电子档案等材料报我局备案。
  四、请你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要求,将经我局备案的净因寺文物保护规划报请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并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积极组织有关部门逐步实施。
  五、规划涉及的文物保护与展示、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制定具体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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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8 20: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多福寺文物保护规划的批复
[ 2013 - 10 - 31 ]

  文物保函〔2013〕2093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太原多福寺文物保护规划的请示》(晋文物[2013]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规划。
  二、对该规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在项目概况部分,应将“非建筑类文物”改为“重要附属文物”,并应简要描述其基本尺寸和特点。
  (二)在专项评估部分,应细化文物建筑病害残损程度分析,以便能有针对性地确定工程性质与具体保护措施。
  (三)在保护区划部分,应将环境协调区改为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并提出相应的管理规定。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应补充建筑总高及容积率等控制指标。
  (四)保护措施应侧重于原则性控制,不宜提出过细的保护要求。建议将“壁画表面污染清洗”、“墨迹表面贴防护膜”等不当处理方式从保护措施中删除。
  (五)补充防灾能力评估和防灾规划。
  (六)进一步规范完善规划文本及相关图纸,如:真实性、完整性评估应有对应的评估图,补充舍利塔和墓塔的总平面图,补充环境整治图,文物建筑标注应统一等。
  三、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规划进行必要修改和完善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经你局核准的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关电子档案等材料报我局备案。
  四、请你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要求,将经我局备案的多福寺文物保护规划报请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并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积极组织有关部门逐步实施。
  五、规划涉及的文物保护与展示、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制定具体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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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8 20: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窦大夫祠文物保护规划的批复
[ 2013 - 10 - 31 ]

  文物保函〔2013〕2095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太原窦大夫祠文物保护规划的请示》(晋文物[2013]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规划。
  二、对该规划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文物本体构成,应对明代塑像、壁画等重要附属文物的基本尺寸和特点进行简要描述。
  (二)在专项评估部分,应进一步细化文物环境现状评估,补充山洪等自然灾害评估。
  (三)调整保护区划。建设控制地带应根据山体山林、山下建设用地的不同进行分级划定,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建议将文物周边的山地调整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汾河两岸调整为二类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持自然环境风貌和传统民居的格局与建筑特色。
  (四)应增加保护措施的针对性,文物保护工程应与病害程度分类相对应。
  (五)在文物环境保护规划部分,应对紧邻保护范围的东侧中北大学内“工形”建筑提出控制整治要求。补充恢复西侧水泉的依据及具体控制性要求。
  (六)在近期规划中对山门前的道路进行适当调整,使其不再横穿院落。
  (七)补充该规划与城乡规划、学校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说明。
  (八)补充防灾专项规划。
  (九)进一步规范规划文本,补充完善规划图纸。如补充环境整治图等。
  三、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规划进行必要修改和完善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经你局核准的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关电子档案等材料报我局备案。
  四、请你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要求,将经我局备案的窦大夫祠文物保护规划报请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并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积极组织有关部门逐步实施。
  五、规划涉及的文物保护与展示、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制定具体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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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8 20: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太原文庙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 2013 - 10 - 10 ]

  文物保函〔2013〕1949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太原文庙文物保护规划大纲的请示》(晋文物[2013]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太原文庙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应加强对文物价值、现存问题及周边现状的分析评估,明确文物构成,提出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规划措施。
  (二)合理控制规划范围和编制费用,规划范围不宜过大。
  (三)合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严格控制文物周边的建设项目,注意环境整治,保护文物的环境风貌。
  (四)做好文物展示利用、三防、给排水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做好太原文庙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同意后,请将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报我局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3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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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8 20:35:41 | 显示全部楼层
牛人 这些资料都能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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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9 14: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啥时候能落实,要是能配合上南沙河、建设路一起搞掉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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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9 17: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要是双塔景区有明显动作,就能给城建打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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