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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 17: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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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关于河东社区改造范围内房屋征收
公开邀请评估机构的通知
为了保障苏曹乡河东社区改造范围内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确保被征收房屋评估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和省、市房屋征收相关规定,邯郸市丛台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拟公开选择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河东社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南苏曹社区以北,滏西大街以西,滏阳河以东,规划富强路以南河东社区改造范围内的房屋。
二、评估机构申报条件
邯郸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确定的2017年度邯郸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单内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均可报名参选。
三、评估机构报名方式
(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代表报名时必须持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参与项目评估申请书。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在本通知发布后2日内向区征收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估价机构名称、资质编号及征收项目的工作方案等。
四、评估机构选定方式
(一)按照报名顺序取前三家评估机构做为该项目被征收人备选评估机构,区征收办按照评估机构申报条件对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资质审核。
(二)区征收办将报名并通过资质审核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在征收范围内公告。
(三)评估机构选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
邯郸市丛台路41号市委机关丛台办公区南四楼。
六、报名时间
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1日。
联系人:韩金隆、李志伟。
联系电话:3136527
邯郸市丛台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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