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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2: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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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asher 于 2012-4-19 13:21 编辑
法院东街236号的直隶审判厅,建于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到今天,它已经走过了100多个春秋,并且于2008年被列为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它的修缮工作正在进行,即将完工。
据了解,该建筑现存建筑占地约4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70平方米,分为两座,一座是天井式二层楼房,包括南楼、北楼、东、西配楼,有内外回廊,东、西、北三面有砖砌围墙;另一座是有内外廊檐的两层小楼,1996年在旧城改造中遭破坏。这里,解放以后先后被作为北市区政府、北市区法院、保定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办公场所等,现归河北大学管理,四五年前还有学生在这里上课。
进入审判厅大院即可看到,房子周围竖着一排施工铁架,工人们正在忙碌的施工。记者从一位全程参与修缮的工人口中得知,直隶审判厅是从2011年9月左右开始修缮工作的,再有1个月左右就将完工。透过窗户,屋内的白色墙体、木地板依然还是旧时模样。房间内的黑板,以及学生曾经使用的课桌也还在。
据报道,保定市政府非常重视文物保护工作。2011年12月底,保定有关领导带领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主管领导,在市文物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的陪同下,调研了直隶总督署审判厅。要求加大资金申请力度,尽快抢修直隶审判厅建筑本体。对于直隶审判厅建筑本体的抢修,要按照文保的相关法规和自身规律进行。
河北大学博物馆副馆长李文龙说,文物保护跟文物利用并不矛盾。从常识来讲,房子没人住反而坏得更快,有人住反而保存得会好一些。不论是保护还是利用,都要有底线。这个底线就是不能违背文保法规条例、不能破坏文物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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