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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30 07: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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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半个月,《征地告知书》又来啦!这次涉及多个新城区村庄!
2016-09-29 保定晚报
在9月13、14日我市连续发出多个《征地告知书》后,时隔半个月后,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发布4则征地公告,对大王店镇、留村乡、正村乡地块进行征收。
以下为公告原文(附保定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截图)↓↓↓
征地告知书
大王店镇刘官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转用征收大王店镇刘官营村村西的土地(东:国有储备用地 南:刘官营村耕地 西:刘官营村道 北:刘官营村道 刘官营村耕地),面积1.9180公顷,依据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徐水区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5.5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29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截图)
征地告知书
留村乡胡家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东:胡家营村果园 南:胡家营村道路 西:胡家营村果园 北:胡家营村果园)的土地,面积约0.267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14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29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截图)
征地告知书
正村乡王官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村北(东:王官营村耕地 南:王官营村耕地 西:王官营村耕地 北:王官营村耕地)的土地,面积约0.546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5.5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29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截图)
征地告知书
大王店镇小仕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村南(东:小仕庄村耕地 南:小仕庄村耕地 西:小仕庄村耕地 北:小仕庄村耕地 小仕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2.520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5.5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29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截图)
来源:保定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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