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查看: 22056|回复: 27

[城建综合] 2016年8月9日78亿挂牌出让武汉高铁站杨春湖ABC地块规划设计详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7-11 15: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年8月9日  78亿挂牌出让武汉高铁站杨春湖ABC地块规划设计详细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评分

3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7-11 15: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阿伦wd 于 2016-7-11 15:52 编辑

P(2016)072号
洪山区杨春湖路、梅花路、黄鹤路、霞光路围合区域
99466
商服、公园与绿地
地上5.66    地下0.43
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商服40年



规划设计条件
武规条字[2016]048号

关于洪山区杨春湖启动区A-01、A-02地块,经我局审查,同意按以下条件进行规划设计:
一、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净用地面积:9946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其中,商务、商业用地面积:72601平方米(含复合利用轨道交通用地338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绿地与广场用地:2686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商务、商业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土地分类:商服用地、公园与绿地;
3、用地位置:洪山区杨春湖路、梅花路、黄鹤路、霞光路围合区域(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
二、土地使用强度
1、地上最大建筑面积:56.34万平方米以内;
地下最大商业建筑面积:4.29万平方米以内;
2、地上容积率:按地上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
地下容积率:按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
3、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4、地上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其中,地标建筑高度不低于260米);
地下起止深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5、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三、建筑设计要求
遵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和《杨春湖商务区实施性规划(城市设计)》的有关要求执行。
四、特殊要求
1、用地内建筑后退梅花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5米;后退霞光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5米;后退杨春湖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8米;后退紫荆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20米以下的建筑后黄鹤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20米以上的建筑后退黄鹤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0米。
2、A-01地块内控制宽度不少于70米的绿地与广场用地,用地面积不少于13213平方米;A-02地块内控制宽度不低于70米的绿地与广场用地,用地面积不少于13652平方米;建成后须对社会公众开放。
3、A-01地块内将轨道交通站点用地纳入统一利用,沿中轴线对称布置2栋高层商务办公建筑,其中,结合轨道站点布置一栋高度不低于260米的地标建筑;A-02地块沿中轴线对称布置4栋商务办公建筑。

4、A-01、A-02地块地面各需设置4个机动车出入口(共计8个),宜分别设置于梅花路、霞光路上。
5、杨春湖功能区地下空间已进行统一规划,该地块地下空间应与周边地块统一规划、整体利用,局部使用紫荆路、梅花路、霞光路等3条规划道路的地下空间,实现地下整体规划的设想。
该地块地下室(含地下车行连通道)北至梅花路下方B地块地下室边界、西退杨春湖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米、东退黄鹤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米,南至霞光路下C地块地下室边界。地下空间建设不得影响轨道4号线运营安全及轨道10号线的铺设条件。道路红线范围内地下室的建设不得影响地下市政管线铺设。
地下空间内沿团结大道、杨春湖路、梅花路、黄鹤路设置单向双车道地下车行连通道,于玉笛路设置集中地面出入口两处,并预留与梅花路南侧相邻地下车库的连接口两处,A-01、A-02地块地下车库各设置一处机动车进出口与梅花路北侧地下车行连通道连通,具体结合方案审定;沿霞光路、杨春湖路、和谐路、黄鹤路设置单向双车道地下车行连通道,于云帆路设置集中地面出入口两处,并预留与霞光路北侧相邻地下车库的连接口两处,A-01、A-02地块地下车库各设置一处机动车进出口与霞光路南侧地下车行连通道连通,具体结合方案审定。
6、除项目自身配套停车位外,还应在用地内设置136个公共停车位。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7-11 15:4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阿伦wd 于 2016-7-11 15:47 编辑

P(2016)073号
洪山区杨春湖路、梅花路、黄鹤路、团结大道围合的区域
85792
商服、公园与绿地
地上5.45    地下0.08
50%
商服40年
网上挂牌


三、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P(2016)073号地块位于洪山区杨春湖路、梅花路、黄鹤路、团结大道围合的区域(具体位置及四至见本挂牌文件附图所示),规划净用地面积为85792平方米(其中:商务、商业用地面积为80041平方米、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5751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商业用地、公园绿地;土地分类为商服用地、公园与绿地;地上最大建筑面积为46.73万平方米以内、地下最大商业建筑面积为6700平方米以内;地上容积率按地上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地下商业设施容积率按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密度控制在50%以内;邻团结大道一侧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其余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地下起止深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
十一、竞买保证金
(一)本挂牌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柒亿元整(小写¥70000万元)。
(二)挂牌竞买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直接抵作土地成交价款;
(三)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原币种退还,不计利息。
十二、增价幅度及底价
(一)本挂牌地块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小写¥500万元)及其整数倍。
(二)本挂牌地块不设土地出让底价。
规划设计条件
武规条字[2016]049号

关于洪山区杨春湖启动区B-01、B-02、B-03、B-04地块,经我局审查,同意按以下条件进行规划设计:
一、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净用地面积:8579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其中,商务、商业用地面积:8004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公园绿地用地面积:575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商务、商业用地、公园绿地,土地分类:商服用地、公园与绿地;
3、用地位置:洪山区杨春湖路、梅花路、黄鹤路、团结大道围合的区域(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
二、土地使用强度
1、地上最大建筑面积:46.73万平方米以内;
地下商业建筑面积:6700平方米以内;
2、地上容积率:按地上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
地下商业设施容积率:按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
3、建筑密度:控制在50%以内;
4、建筑高度:邻团结大道一侧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其余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地下起止深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5、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三、建筑设计要求
遵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和《杨春湖商务区实施性规划(城市设计)》的有关要求执行。
四、特殊要求
1、建筑后退团结大道道路红线不少于15米;建筑后退杨春湖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3米;建筑后退紫荆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建筑后退黄鹤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0米;B-01、B-02、B-04地块建筑后退玉笛路道路红线不少于7米;B-03地块建筑后退玉笛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4米;15米以下建筑后退梅花路道路红线不少于5米,15米以上建筑后退梅花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
2、用地内临玉笛路与紫荆路交汇处控制3处公园绿地,总用地面积不少于5751平方米,具体范围可结合方案适当调整,建成后须对社会公众开放。
3、B-01,B-02、B-03、B-04地块地面各需设置2个机动车出入口(共计8个),宜分别设置于团结大道、玉笛路、梅花路上。
4、杨春湖功能区地下空间已进行统一规划,该地块地下空间应与周边地块统一规划、整体利用,局部使用玉笛路、梅花路、紫荆路等3条规划道路的地下空间,实现地下整体规划的设想。
该地块地下室(含地下车行连通道)北退团结大道道路红线不少于2米、西退杨春湖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米、东退黄鹤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米,南至梅花路下A地块地下室边界。道路红线范围内地下室的建设不得影响地下市政管线铺设。
地下空间内沿团结大道、杨春湖路、梅花路、黄鹤路设置单向双车道地下车行连通道,于玉笛路设置集中地面出入口两处,并预留与梅花路南侧相邻地下车库的连接口两处,B-01、B-02、B-03、B-04地块地下车库各设置两处机动车进出口与地下车行连通道连通,具体结合方案审定。
5、除项目自身配套停车位外,还应在用地内设置200个公共停车位。
6、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轨道交通以及道路、市政等线性工程控制要求的,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可在满足建筑规模不减少并协调好与地铁等地下设施关系前提下,按最新控制要求调整规划用地范围。
7、地块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控制指标按《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执行。
五、遵守事项
1、本规划条件作为规划建筑设计和土地审批的必备条件,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改变本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指标。如确需调整,必须重新向原批准机关申报调整规划条件。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7-11 15: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阿伦wd 于 2016-7-11 15:49 编辑

P(2016)074号
洪山区霞光路、杨春湖路、和谐路、黄鹤路围合区域
111571
住宅、商服、公园与绿地
地上4.55    地下0.07
30%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网上挂牌


三、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P(2016)074号地块位于洪山区霞光路、杨春湖路、和谐路、黄鹤路围合区域(具体位置及四至见本挂牌文件附图所示),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11571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面积为75201平方米,商务、商业用地面积为29570平方米,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6800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商务、商业用地、公园绿地;土地分类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公园与绿地;地上最大建筑面积为50.75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商务、商业建筑规模12.68万平方米,居住建筑规模38.07万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为7500平方米以内;地上容积率按地上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地下容积率按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内;邻和谐路一侧居住建筑高度不超过60米,邻和谐路一侧商务、商业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其余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地下起止深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十一、竞买保证金
(一)本挂牌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捌亿元整(小写¥80000万元)。
(二)挂牌竞买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直接抵作土地成交价款;
(三)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原币种退还,不计利息。
十二、增价幅度及底价
(一)本挂牌地块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小写¥500万元)及其整数倍。
(二)本挂牌地块不设土地出让底价。


规划设计条件
武规条字[2016]050号

关于洪山区杨春湖启动区C-01、C-02、C-03、C-04号地块,经我局审查,同意按以下条件进行规划设计:
一、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净用地面积:11157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其中,居住用地面积:7520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商务、商业用地面积:2957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公园绿地用地面积:68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居住、商务、商业用地、公园绿地;土地分类: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公园与绿地。
3、用地位置:洪山区霞光路、杨春湖路、和谐路、黄鹤路围合区域(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
二、土地使用强度
1、地上最大建筑面积:50.75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商务、商业建筑规模12.68万平方米,居住建筑规模38.07万平方米);
地下商业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以内;
2、地上容积率:按地上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
地下容积率:按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
3、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内;
4、地上建筑高度:邻和谐路一侧居住建筑高度不超过60米,邻和谐路一侧商务、商业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其余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地下起止深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5、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三、建筑设计要求
遵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和《杨春湖商务区实施性规划(城市设计)》的有关要求执行。
四、特殊要求
1、建筑后退杨春湖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3米,后退和谐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3米,后退黄鹤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3米。C-01、C-02、C-04地块建筑后退云帆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0米,C-03地块建筑后退云帆路道路红线9米。12米以下建筑后退霞光路道路红线不少于5米,后退紫荆路道路红线不少于5米;12米以上建筑后退霞光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后退紫荆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
2、地块内集中于云帆路两侧控制面积不少于68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具体范围可结合方案审定,建成后须对社会公众开放。
3、商务、商业建筑应沿黄鹤路一侧集中布置,黄鹤路一侧不宜布置居住建筑,临杨春湖路一侧不宜布置商业裙房;商务、商业与居住用地之间分界线可结合具体方案适当调整。
4、C-01、C-02、C-03、C-04地块地面各需设置2个机动车出入口(共计8个),C-01、C-02地块宜分别设置于云帆路、霞光路上,C-03、C-04地块宜分别设置于云帆路、紫荆路上。
5、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2]1号)规定,地块内应配置一所12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4860平方米,具体位置结合方案确定,建成后无偿移交区政府。
6、杨春湖功能区地下空间已进行统一规划,该地块地下空间应与周边地块统一规划、整体利用,局部使用霞光路、紫荆路、云帆路等3条规划道路的地下空间,实现地下整体规划的设想。
该地块地下室(含地下车行连通道)北至霞光路下A地块地下室边界、西退杨春湖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米、东退黄鹤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米,南退和谐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米。道路红线范围内地下室的建设不得影响地下市政管线铺设。
地下空间内沿霞光路、杨春湖路、和谐路、黄鹤路设置单向双车道地下车行连通道,于云帆路设置集中地面出入口两处,并预留与霞光路北侧相邻地下车库的连接口两处,C-01、C-02、C-03、C-04地块地下车库各设置两处机动车进出口与地下车行连通道连通,具体结合方案审定。
7、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轨道交通以及道路、市政等线性工程控制要求的,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可在满足建筑规模不减少并协调好与地铁等地下设施关系前提下,按最新控制要求调整规划用地范围。
8、地块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控制指标按《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执行。
五、遵守事项
1、本规划条件作为规划建筑设计和土地审批的必备条件,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改变本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指标。如确需调整,必须重新向原批准机关申报调整规划条件。
2、本地块供地前应进行现状权属调查,确认权属无争议后再通过土地市场招拍挂,按《土地成交确认书》要求确定用地单位。
3、本规划条件有效期为一年,至2017年6月2日止。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1 15: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绿地的菜?还是本土拿下继续晒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1 16: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商服地块价格难以置信的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1 16: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不超过100米,
有什么亮点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1 16: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看好杨春湖地块以及这次土拍,当然我希望被打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1 16: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武汉站门前是该开发下了 城市窗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1 16:48:02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个靠谱的开发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1 16: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卫星图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1 17:3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不明不白 图上道路看不清楚字 要是有结合GE地图的地块信息就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1 18: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商服要是住宅那又要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1 18:13: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希望是绿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11 18: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强势预测,国企开出咋舌高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高楼迷

GMT+8, 2025-8-5 05:24 , Processed in 0.049008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