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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文件P(2016)118号
K地块:
1、最大建筑面积:18.75万平方米。
2、最高容积率:根据最大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
3、建筑密度:不大于45%。
4、建筑高度:塔楼主体建筑物高度不低于260米。
5、 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8、F、G地块居住建筑应采取不同建筑层数混合搭配,在建筑高度上形成错落有致、不同层次的临江景观形态,同时临江一线住宅外立面应进行公建化处理。(如图 红框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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