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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要求,鄂州市规划局组织开展的鄂州市航空都市区总体规划已完成编制成果,现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日期:2017年5月25日-2017年6月24日。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规划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鄂州市规划局书面或电话反映。 
联系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吴都大道81号 
联系电话:0711-3875329 
查询网站:www.ezupo.com 
 
 
一、规划背景 
2016年4月,国家民航总局批准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站落户鄂州燕矶,该项目为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将极大地推动鄂州市城市转型跨跃发展,需对城市性质重新定位,产业结构、空间布局、交通基础设施等进行重构,根据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开展鄂州市航空都市区总体规划。 
二、规划范围 
西起鄂黄大桥连接线,南接汉鄂高速,东、北直抵长江,规划总用地范围为166平方公里,其中机场建设用地14.41平方公里。 
三、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2-2020)》 
《鄂州市鄂城新区分区规划(2009-2020年)》 
《鄂州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鄂州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专项规划》 
《鄂州市电力设施布局规划》 
《鄂州市域给水工程专项规划》 
《鄂州市燃气发展规划》 
四、功能定位 
同城联动之城、航空引领之城、滨水宜居都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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