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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aytsao 于 2017-7-29 15:45 编辑
近日,应山东某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我处公证人员王贵亮、文兰兰对该公司开发建设的济南CBD某项目施工现状保全证据公证。
2014年,置业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2016年底就应该完工,但该项目施工到土方完成准备地基处理阶段至今未再施工,已经严重违约,置业公司已经向该建筑公司发出了解除合同的通知并且做好了诉讼准备。施工基坑长期闲置又逢雨季非常危险,行政主管部门责成置业公司抓紧施工。可是一旦施工,就会将目前的施工现场现状破坏掉,某建筑公司的施工工程量就会灭失,也就是说会导致证据灭失,不利于将来诉讼维权。为不影响接下来的施工进度,置业公司决定对施工现场目前的状况进行保全,以留作有效证据。
济南的夏日,温度高,雨水多,现场保全难度也大,但为了满足申请人尽快保全证据,尽快开工的需求,我处两名公证人员顶着炎炎烈日,通过拍照、摄像等一些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了保全证据,周末加班出具了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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