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查看: 7963|回复: 19

[城建规划] 明湖大酒店开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8-21 10:4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日20:30,明湖大酒店拆除现场。明湖大酒店1990年5月开业,曾是济南首批三星级酒店之一,也是老济南熟悉的城北地标建筑。拆除后,该地块或建广场。


还记得曾经的北园明湖大酒店+国贸可是核心地段,北园大街也是一条不错的路,现在北园成了这样。


http://www.dzwww.com/shandong/sd ... 170821_16316220.htm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21 12: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明湖北岸那些高层居民楼更该拆,大明湖往北看的天际线被那些丑陋无比的房子给毁的不轻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21 12: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园帝国辉煌时期的纪念碑倒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21 15: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知道 拆了建什么 那里有一部分我童年的记忆 小时候偷偷溜进去 真是金碧辉煌 哈哈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21 18: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拆了干嘛?能改造再利用一下不好吗?
拆掉是为了景观?拆一个楼有啥用?又不是拆所有明湖北岸的高层

要我说,济南就是规划反了,应该大明湖南岸到南部山区限高50m,大明湖北岸才应该上摩天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21 21: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的辉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21 22: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gt_by_citroen 发表于 2017-8-21 18:14
拆了干嘛?能改造再利用一下不好吗?
拆掉是为了景观?拆一个楼有啥用?又不是拆所有明湖北岸的高层

同意你的观点,大明湖以南,有千佛山,应严格限高,大明湖以北,并没有啥景观,完全可以高楼林立,可惜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21 22:3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22 08: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闻不说可能要规划一个广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22 08: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划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明湖大酒店拆除后区域规划用地性质是商业用地。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称,按照正常流程,会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报告递交到规划部门后,由相关处室研究作出土地使用规划,目前未接到有关申请。

  据天桥区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明湖大酒店所有权性质仍为集体土地,由于历史原因登记为商业用途,因临近轨道交通,施工占用了酒店一小部分用地。主楼拆除后,今后若是轨道交通集团开发,要向规划部门提交规划手续,然后办理征收手续,地上建筑补偿给清河集团,土地补偿给清河居委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22 09: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since1979 发表于 2017-8-21 22:06
同意你的观点,大明湖以南,有千佛山,应严格限高,大明湖以北,并没有啥景观,完全可以高楼林立,可惜啊 ...

如果东部新城在大明湖北,现在的济南可能是另一番景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22 09: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楼主发的链接 可惜没有拆天龙大厦的想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22 12: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南饭店什么时候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22 12:49: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梧桐听雨1989 发表于 2017-8-22 09:05
如果东部新城在大明湖北,现在的济南可能是另一番景象

赞同啊。东部经十路的那些高楼多数来济南旅游的外地人是看不到的,大明湖往北就是白鹤那堆建材市场大棚和一片五六层的小产权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29 09: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nmcha11 发表于 2017-8-21 12:07
大明湖北岸那些高层居民楼更该拆,大明湖往北看的天际线被那些丑陋无比的房子给毁的不轻快。

还会建更多超高的。从来也没人要控制北岸的天际线,一直控制的就是往南看千佛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高楼迷

GMT+8, 2025-7-31 16:07 , Processed in 0.051213 second(s), 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