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政务网今天发布《关于促进我市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多项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开发开放区域和市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利好消息公布。
方案指出,推进京津冀开发区协同发展。推动开发区发挥区位交通、产业基础、政策功能等优势,围绕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主动靠近北京、配合北京、服务北京,积极承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总部企业、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等现代服务业项目。支持开发区主动对接、支持、服务雄安新区建设。
推进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制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完善优先落户制度,建立第三方机构评级、人力社保部门发卡、公安部门承办的引进人才落户绿色通道。
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开发区要积极推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实行管理机构与开发运营企业分离。加强开发区管理机构编制规范管理,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探索创新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吸纳优秀人才,激发人才的创造力和活力。
优化开发区土地利用政策。利用存量工业房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兴办众创空间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5年期满或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允许工业用地使用权人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对土地进行再开发,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可采取规定方式办理并按照市场价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试行“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土地供应方式。
严格开发区土地利用管理。建立健全开发区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激励政策和约束机制,探索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机制,支持开发区回收闲置用地、盘活存量用地、调整低效用地,实施腾笼换鸟,拓展发展空间。
进一步扩大开发区对外开放。在开发区率先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推动开发区充分借助天津自贸试验区创新政策,实施与天津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扩大项目引进、加快经济发展。
实施开发区整合优化。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为基础,以开发区相关规划为依据,以国家级开发区和发展水平高的市级开发区、滨海新区功能区为主体,通过委托代管、合作共建、一区多园等方式,对区位相邻、相近的开发区实施整合,对小而散的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清理整合后,原则上每个区(滨海新区除外)的开发区数量不超过3家。被整合的开发区的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经济统计数据,可按属地原则进行分成。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将符合条件的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等类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逐步整合为综合保税区。 |
评分
-
1
查看全部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