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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东湖新城城市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的徐州东湖新城城市设计已经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开规建[2018]62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设计投标。
2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北至彭祖大道沿线,南至昆仑大道及城市区界沿线,西至高新路,东至徐贾快速路沿线。
3.2工程规模:徐州东湖新城项目总用地面积1081.9公顷,合同总额约为868.22万元。
3.3招标范围:徐州东湖新城城市设计。
3.4设计工期: 30日历天。
3.5质量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城乡规划师。
5.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3.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自 2015 年 9月 1 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汇出或开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01682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6.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 13日。
7.2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1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至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 号楼1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套,标书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9日 9时 00 分。开标地点: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定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
9.1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
9.2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10.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徐海路9号 联系人:林科长 电话:0516- 83255186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 号楼17楼
联系人:刘德星 电话:0516-85797088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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