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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保定市徐水区土地收储工作的
公 告
发布时间:2018/10/29
为建设富裕文明新区、美丽幸福徐水,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对接、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提高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保证重点项目建设土地供给,根据《保定市徐水区土地收储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对华讯天谷(釜山文化新村)项目进行土地收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范围
项目启动区涉及瀑河乡新乡村、北樊村、西樊村,东釜山乡南街村,大王店镇佃头村。
二、期限
自2018年10月25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是在土地收储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改建形成的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18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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