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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9 13: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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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京津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接
第10条加强保定与北京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大运河文化带的区域对接对接北京长城文化带。
协同推进长城保护的各项工程,强化展示保定紫荆关、倒马关与北京居庸关共同作为明长城“内三关”的历史关联。
对接北京西山永定河文化带。积极联动永定河流域生态功能修复与文化景观保护,强化展示燕下都遗址与琉璃河遗址的历史关联。
对接北京大运河文化带。保护津保历史内河航道生态环境与府河航运管理站,突显保定作为近代京汉铁路与大运河之间水陆转运枢纽的历史职能。
第11条突出保定与雄安新区历史文化关联性
强化展示燕下都与南阳遗址的历史关联,突显保定、雄安共同作为燕国国都的历史联系。
强化展示遂城遗址、安肃古城与雄安边关地道的历史关联,突显保定、雄安共同作为南北方边境对峙要址的历史联系。
强化展示清河道署与四座白洋淀行宫的历史关联,突显保定与雄安共同作为大清河流域治理重要节点的历史联系。
第12条突显保定与天津航运互通、治理协同的历史文化关联
强化展示保定府河航运管理站与天津大红桥的历史关联,突显保定与天津的历史航运互动联系。
强化展示保定直隶总督署与天津直隶总督署行台相关历史文化遗存的历史关联,突显保定与天津近代共同作为京畿治理中心的历史联系。
第13条彰显保定在京畿地区的文化地位
彰显保定作为太行山东麓文明走廊节点的历史文化地位。强化展示保定以北福地遗址为代表的北福地文化遗址集中区与以磁山遗址为代表的磁山文化遗址集中区的史前文明关联。
彰显保定作为首都南大门的历史文化地位。加强保定历史城区、涿州历史城区以及沿线其他历史文化遗产的协同保护,强化展示保定作为首都“南大门”的重要历史职能。
彰显保定作为皇陵宝地的历史文化地位。强化保护作为京畿地区三座世界遗产皇陵(十三陵、清东陵、清西陵)之一——清西陵,突出保定与京畿其他地区同属太行山前风水宝地、皇陵优址的优越山水环境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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