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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圣婴泣 于 2014-4-22 17:56 编辑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对全省城市公共交通,供水、供热设施、排水防涝等建设都提出了相关要求。而且,《意见》还明确提出,唐山、邯郸市等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谋划并启动轻轨项目。
据悉,在城市轨道项目核准权限已经下放到省级投资主管部门的前提下,省政府的这个意见让唐山、邯郸有可能成为全省继石家庄之后第二批拥有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
公共交通建设
鼓励积极发展城市轨道交通
在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方面,《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推进地铁、轻轨和大运量快速交通设施建设。
其中,《意见》明确要求石家庄市要加快推进地铁1、2、3号线建设,唐山、邯郸市等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谋划并启动轻轨项目,2015年底前市区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要建成1至2条大运量快速公交系统(BRT)线路。
落实优先发展公交政策,建设立体客运枢纽、换乘枢纽、充电桩、充电站、加气站、停车场等基础设施,规划公交线路的新建主次干路建设港湾式停靠站。
到2015年底,公交专用道设置率达到5%以上,改建主次干道道路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率不低于30%,公共汽电车平均营运时速达到18公里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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