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环管〔2014〕33号
市环保局关于余家湖村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B地块建设项目(金马凯旋美家广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余家湖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余家湖村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B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评估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拟对洪山区梨园街徐东大街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B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规划净用地面积266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计容)120295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42695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77600平方米。建设一个4层商业裙楼及两栋高层(31层、35层)办公塔楼,同时建设2层地下室及相关配套公建,商业裙楼将整体出租做大型家具卖场。该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本批复要求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项目地点、规模、内容以及采用的环保措施等实施该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