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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奔跑的李梦龙 于 2014-12-31 17:23 编辑
2015年马上到了,太原将发生不少大事,其中很多都与您的生活息息相关,一起来看看……
★大事1
《太原市献血条例》明年1月1日实施 献血者可带薪休假、优先用血
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太原市献血条例》对献血者用血的权限有所放宽。即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在五年内,本人按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五年后,按献血量两倍免费用血;献血量超过八百毫升的,终身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公民献血后,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准予带薪休假一日。
太原
★大事2
明年元旦起我市率先试行九种轻微交通违法“首次免罚”
2015年2月1日起,《山西省城市道路交通轻微违法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实施,9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次查处给予口头警告,不予处罚。作为省会城市,我市从明年1月1日起试点实施。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轻微违法时,可由一名交警作出处理,并开具《道路交通轻微违法行为提示单》,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同时告知违法行为人本次违法行为已录入违法信息系统,违法信息将在48小时内录入轻微违法处理系统。
★大事3
五龙口海鲜市场搬家啦!新址位于敦化南路
“随着建设路全面改造升级,伴随了老太原人近二十年的五龙口海鲜市场也迎来了自己的“新生”。告别狭窄拥挤的旧市场,进入“高大上”的新世界。在位于敦化南路的新五龙口海鲜市场内,活海鲜、冻品海鲜、海鲜大排档、冷链仓库……一座座功能明确、布局合理、配套齐全的大型市场建筑正拔地而起。预计明年1月,原先的五龙口海鲜市场将在这里重新开业,700余个商户将为市民提供天南海北最新鲜丰富的海鲜选择。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市场全部建成后,总面积将达到100亩以上,成为我省最大的海鲜农贸市场。
★大事4
工信部鼓励民企进入宽带接入网业务 太原等16城市进入首批试点
据新华社消息:工信部25日发布《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提出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模式进入宽带接入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太原等16城市进入首批试点,试点时间3年。工信部称,将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大事5
解放南路等主要道路立交工程将在明年实施完成
南沙河快速路与现状路相交的有十多条,包括双塔西街、新建南路、解放南路、青年路、并州北路、建设南路等,都是我市的主干道。截至目前,南沙河快速路与现有道路交汇处的立交工程,已有双塔西街南沙河桥、并州北路桥(去年完成)、东岗路桥、建设南路桥等投入使用。南沙河青年路以东段采用高架形式,桥墩已完成,部分高架桥面也已架设。新建南路、解放南路等主要道路立交工程将在明年实施完成。
★大事6
筹建已久的太山植物园明年动工
我市明年将开建太山植物园,该植物园建成后,将弥补我市没有植物园的空白,提升城市园林景观水平,为市民提供又一个休闲、娱乐、健身的好去处。建设内容包括植物科学分类区、植物科学应用区、植物进化展示区和科学实验区等,园内将设置20余个植物专类园,分门别类地展示各具特色的植物,品种将达到数千种。园内还将配建科普馆、标本馆、游客服务中心、餐厅及茶室等配套的服务设施,满足游人的需求。
★大事7
我市推进清洁供热、公共供水、污水处理全覆盖地下管线明年大规模改造
明年起,我市将加大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力度,特别是供热、供水、排水等地下管线的配建力度,开建一批重点工程,使各类地下管线能覆盖至西山、东山等更多盲区,提升供水、供热等公用服务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群众生活更加方便快捷。
★大事8
太原明年完成23个城中村改造
从市住建委了解到,结合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市政道路建设及城市重点工程建设计划,我市初步提出了城中村改造建设目标,明年要完成中环内23个城中村改造任务。明年要改造的城中村包括小店区6个、迎泽区4个、杏花岭区3个、尖草坪区2个、万柏林区6个、晋源区2个。此外,从明年起,我市将用2年时间完成中环内46个城中村的改造任务,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170个城中村改造任务。
★大事9
我市将改造375公里老旧供水管线
省住建厅介绍,将对省政府安排的“百日百项工程”规划手续办理提速,这其中包括我市老旧供水管网的改造工程。据了解,在我市总长1393公里的公共供水管网中,其中有375公里属于超期服役。这些老旧管网大部分建设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且大多为灰口铸铁管,韧性差,极易发生破裂,造成部分区域水压不足甚至经常性停水。
为充分发挥投资拉动作用,省政府计划从11月起到明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100个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如期开工建设。“百日百项工程”实施后,我市将替换原有管材,且将扩大管线的管径、优化供水管网布局,提升公共供水承载能力,使之与城市发展步伐相匹配。
★大事10
新政策助跑新能源汽车
在《太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中,我市提出到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5000辆,多数是在公共服务领域。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我省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汽车、甲醇汽车、燃气汽车的生产企业,根据产品实现销售量情况,给予营销补助,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补助标准为:2015年,电动客车5万元/辆,电动轿车2万元/辆,电动专用车1万元/辆;甲醇客车1万元/辆,甲醇重卡1万元/辆,甲醇轿车5000元/辆,甲醇多用途乘用车2000元/辆;燃气重卡1万元/辆,燃气轻(微)卡2000元/辆。2016年至2017年,补助标准减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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