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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主要内容: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友阿总部大楼”项目位于朝阳路与朝阳前街路交叉口东北角,有效用地面积约10.04亩,规划用地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商业(C2),容积率为6.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高度100米。2015年1月29日,该项目已通过规划方案专家咨询会。因该项目受建设场地条件限制,为避免对北向住宅日照影响,又能满足其日常办公要求,现拟建方案的建筑密度、广场面积、东向、南向的规划退让难以满足有关规定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建高层建筑的建筑主朝向退让城市道路规定为8米,目前设计方案退让南向、东向城市道路仅为5米;
二、拟建建筑南向退让道路中心线距离应为13.2-16.7米。目前设计方案南向退让道路中心线仅为13米;
三、经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指标和日照预核,该项目所报方案的日照分析满足有关规定要求,但建筑密度超出控规指标2.8452%(控规指标为45%)、未设置广场面积(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设置的广场面积约为1087平方米),其余容量指标均满足控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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