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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llenlun0503 于 2017-11-20 14:38 编辑
项目基坑工程代建人: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一)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办公
(二)建设用地面积6118.8平方米,建筑容积率: ≤12.42
(三)建筑高度或层数: ≤200米
(四)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76000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75840平方米(其中自用53088平方米、销售22752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处、面积16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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