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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9 22: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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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划(不是环评)相关规定:在计算范围内受高层建筑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即其主要朝向每层如有两个以上居室受遮挡的,则最少应有一个居室满足冬至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的日照时间规定。低层独立式住宅改为多户共用的,除符合上述的日照时间规定外,还应保证主要朝向受遮挡的每户有一个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在计算范围内受高层建筑遮挡的其他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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