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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5 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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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经街道核实,本项目A、C地块为同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绿化景观C地块在住宅竣工验收前需完成绿化建设。因项目A区商业体建设停滞,无法同住宅同时间交付,所以现对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的变更,即取消A地块塔楼裙楼等建筑单体,通过该方式可对C地块完成验收竣工备案,以保证住宅的顺利交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消超高塔楼与商业综合体仅为流程上所需,并非取消建设计划。关于A地块后续推进工作,元和街道已会同区级相关部门与项目公司及其总部积极沟通协商,就金相中心商业体建设争议问题推进处理中,争取商业体部分早日开工复建,感谢您的关注。 承办单位:元和街道规建科;联系人:发帖人可见;联系电话:发帖人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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