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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万里台风 于 2019-10-24 22:30 编辑
《天津市氢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2年)》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到2022年,我市力争建成10座加氢站,在全市范围内打造3个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区,重点在交通领域推广应用,累计推广车辆800辆以上,开展3条以上公交或通勤线路示范运营。
《方案》还提到,滨海新区、武清区、静海区、蓟州区、宝坻区先行试点建设加氢站,滨海新区、武清区、静海区要开通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线路或通勤线路运营。
加氢站建设
《方案》提出,先行在滨海新区建设5座加氢站,武清区、静海区分别建设2座加氢站,在蓟州区、宝坻区等其他区域结合实际需求建设1座以上加氢站。支持其他各区结合实际推动加氢站建设。
2018年武汉首座加氢站投入运营
加氢和制氢设施应科学规划、合理选址,避开人群密集场所和居民区。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安全的前提下,可利用加油(气)站土地建设加氢站,加氢站可与加油(气)站合建。
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推广
滨海新区重点在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氢能产业链,推动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叉车等示范运营,累计推广车辆700辆以上,选择1条以上公交线路推广氢燃料电池公交车。
公务车更新优选氢燃料电池车
发挥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时优先选用氢燃料电池车辆,带头使用并逐步扩大氢燃料电池车辆配备比例。
充分利用我市举办世界智能大会、夏季达沃斯论坛、泰达论坛等国内外重大会议的良好契机,优先安排氢燃料电池接待用车,并规划临时性氢燃料电池公交示范运营专线。
放开部分限行措施限制
本市核发号牌的氢燃料电池轻型、微型厢式载货汽车和氢燃料电池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通行证的,不受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每日7时至22时载货汽车区域限行措施限制,但不得在全市域范围内(外环线除外)设有载货汽车禁止通行交通标志的路段通行。
大力推动氢能源车整车产业发展
充分依托我市汽车产业优势资源,加快车型创新步伐。在具有产业基础和推广积极性高的区域,重点打造3个氢燃料电池车辆推广应用示范试点。
加快推动天津银隆新型氢燃料电池客车样车开发及市场投放;鼓励一汽丰田引入国际先进氢燃料电池车型产品;积极引进整车生产企业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样车开发和批量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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