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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8 12: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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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县城容貌提升工程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县县城容貌提升工程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通过比选方式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雄县县城容貌提升工程的招标代理。
2.2招标范围:负责 雄县县城容貌提升工程 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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