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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chutai新规:医院外配药不得超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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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7 22: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广网宁波1月7日消息(记者曹美丽通讯员陈琼)医生开了药却让患者到外面药店配药,这是宁波市一些医院应对医保总额控制采取的措施。不过,从5月1号开始,宁波各大医院再也不能随意让患者到外面配药了。宁波市对门诊外配处方购药的费用占比作出了具体规定,对社区医院和其他医院的外配药占比做了限定。

根据宁波市新近发布的《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管理暂行办法》:社区医院外配药应控制在20%以内,其他医院应控制在10%以内。如果超过10个百分点的,外配处方购药费用将全部纳入该医院的年度实际发生的医疗总费用。

据了解,宁波市此次新发布的《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管理暂行办法》还对当前宁波市医保的结算办法进行了调整。今后,宁波市医保将实行总额预算控制下的按服务单元浮动付费及按服务项目付费、按单病种付费等相结合的混合结算办法。每年年初,每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员都有一个医疗费预算总额。到了年底,结余分享或超支补助将与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医保考核档次挂钩,相应的考核分给予对应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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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7 22:5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時候 外面配藥 比在醫院還平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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