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近期上海市相关政府的通知,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4〕6号)规定,从2014年4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620元调整为182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4元调整为17元。二、调整2014年度上海市社会保险基数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本市2013年职工平均工资有关事宜的通知》(沪人社综 (2014)11号)规定,201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60435元,比上年增长7.3%,2013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36元。具体相关调整如下: 1)从2014年4月1日起,2014年度上海市社会保险(城保五险)缴费基数调整为: 缴费基数下限为2013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022元; 缴费基数上限为2013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5108元; 2)从2014年4月1日起,2014年度上海市社会保险(城保三险过渡办法)缴费基数调整为:2013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5%,即2770元; 2014年度上海市社会保险(城保三险非过渡办法)缴费基数与城保五险一致; 3)从2014年4月1日起,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过渡期已满,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保五险)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明细如下:
同济大学人才中心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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