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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批后公布
八、综合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规划建设成为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在以长沙为中心、半径100公里范围内,实现“1小时都市圈”目标,即长沙到益阳、湘乡、醴陵、湘阴等周边城市不超过1小时。
1)铁路
建设捞刀河编组站和霞凝铁路货运枢纽;扩建现有长沙站,新建金桥站,完善长沙南站;建设长昆、杭长高速铁路及配套设施,并与城际、市内轨道交通、地面常规交通衔接;建设京广铁路货运外移线;控制预留长渝铁路场站和通道用地;建设长株潭、长常、长浏、长潭(西环线)等城际铁路。
2)航道与港口
加快湘江高等级航道和长沙港建设,充分利用湘江支流航道,形成与洞庭湖水系、长江水系航道系统相衔接的水运网络,发挥水运优势,将长沙建成全国内河主枢纽港口之一。
3)机场
扩建黄花机场,使之成为中南地区重要的枢纽机场,近期建设第二跑道,预留第三、四条跑道及新增航站楼用地。
4)对外公路运输
以高速公路为骨干,与全省及周边省市的高速公路联网,增加对外通道,提高道路等级,逐步形成快速、便捷的放射状对外公路系统,打通成渝经长沙至江西、福建的高速公路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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