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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rchKiller 于 2016-7-19 08:24 编辑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芜国土拍告字[2016]第7号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镜湖区古城一期地块(1607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芜湖古城一期地块(1607)基本信息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15日,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15日,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8月15日16: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民服务中心五楼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定于2016年8月5日8:00至2016年8月16日17:00。
  七、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万元整数倍。
  (三)开发周期:该地块开发周期为36个月,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36个月内全部竣工。开发周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四)付款方式:该地块分二期付款,总付款期限为12个月。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并签订《出让合同》;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余款。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100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受让人履行合同定金中相当于出让金总额5%的部分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开工保证金和竣工保证金各占建设工期保证金50%,项目按期开工、竣工分别全额退还开工、竣工保证金,否则,分别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开、竣工保证金3‰比例进行扣减,开工、竣工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有权足额追缴,未按期开工但按期竣工的,扣减的开工保证金予以退还;受让人履行合同定金中其余部分转作首期土地出让金。
  八、其他事项(需竞买人在报名时出具承诺)
  1、竞得人须按照芜湖市规委会审批通过的《芜湖古城规划导则》、《芜湖古城保留建筑及新建传统风貌建筑技术要求和参考图集》、《芜湖古城南正街南门湾街区保护修缮设计方案及花街沿街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深化设计,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2、竞得人或竞得人控股的子公司自持商业面积不低于规划商业面积的50%(含政府约定持有的传统商业街)。自持商业人入住率达到70%以上,且正常运营五年后,经相关部门批准,竞得人可销售或转让自持商业,其中传统商业街须沿街分段销售或转让。
  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在芜湖成立具有法人自制的文化旅游经营管理公司(若为合资企业,竞得人持有股权不得低于50%),负责古城项目的商业运营、旅游规划和物业管理。
  4、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一年内引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不少于2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不少于3位:引进安徽地域中华老字号不少于10家:引进芜湖传统老字号不少于5家:传统商业街引进芜湖传统工艺不少于5类(详见附表《芜湖传统老字号、传统工艺一览表》)。
  5、竞得人须充分挖掘和利用芜湖古城历史文化资源,在竞得一期土地后三个月内制定并完成《芜湖古城文化旅游策划方案》。
  6、竞得人须在古城一期项目完工后一年内,使芜湖古城具备一处历史文化街区申报条件。
  7、古城一期地块范围内现状保留建筑随土地一并无偿转让给竞得人。竞得人须对芜湖古城项目出让土地上的保留建筑,在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时按照《芜湖古城保留建筑及新建传统风貌建筑技术要求和参考图集》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竞得人转让出售后的房屋不得拆除,若需维修,维修方案须报芜湖市相关部门审批。
  8、鉴于古城项目具有文化旅游功能,为确保古城建设质量,芜湖市政府成立古城项目建设专家指导组,依据该项目导则、图则、技术要求及花街的修建、南门正街修缮方案,全程指导、监督古城建设全过程。竞得人须按专家指导组意见,落实加强建设进度与质量要求,市古城办负责协调工作。同时为保证修缮建设高品质,市政府设立古城一期项目建设质量奖励专项资金6000万元。按一期项目开工、样板房竣工、一期项目整体结构封顶三个节点以5:3:2比例根据建设质量落实情况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古城办与竞得人另行签订)。
  9、古城一期项目内不可售地下停车位不少于200个。
  10、古城一期非出让用地含有一处文保建筑、两处宗教建筑。为保证古城项目整体推进,由竞得人承担项目部分管理职能,产权人按标准支付相应管理费。
  11、土地开发程度:(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有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12、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13、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其他详见《芜湖古城规划导则》、《芜湖古城保留建筑及新建传统风貌建筑技术要求和参考图集》、《芜湖古城南正街南门湾街区保护修缮设计方案及花街沿街修建性详细规划》。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联系电话:2963073、5992120
  联系人:许先生、张女士
  开户单位: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浦发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帐号:11001 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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