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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新闻] 芜湖经开区CB-08单元03地块详细规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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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4 23: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芜湖经开区CB-08单元03地块详细规划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2 09:55 信息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294 编辑:童身权

  为科学引导经开区CB-08单元03地块的开发建设,芜湖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芜湖经开区CB-08单元03地块详细规划》。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5年5月22日——2025年6月20日。

  二、公示载体: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http://weda.wuhu.gov.cn/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wuhu.gov.cn/
  为更好征求广大市民意见,方便市民了解规划,本次规划方案将在市规划展示馆和芜湖经开区管委会进行现场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芜湖市华山路39号经开区规划建设局,邮编:241000。
   2、有效反馈意见须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
     咨询电话:0553-5843787        联系人:余工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O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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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5 15:24: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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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芜国土拍告字[2026]第2号

2026-02-11 00:30

         经芜湖市人民政 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八、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开发周期:开发周期为开工准备期加建设工期。芜储出2602号宗地、芜储出2603号宗地均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准备期)。建设工期分别按芜储出2602号宗地、芜储出2603号宗地出让文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附件4有关规定执行。开发周期均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开工时间的认定:开工时间以市住建局发放的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

竣工时间的认定:非住宅类项目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五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的验收时间为竣工时间;住宅类项目(含商住用途)以所有建筑单体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备案时间为竣工时间,出让公告以及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须代建或者配建的建筑设施一并纳入。

(三)付款方式:芜储出2602号宗地、芜储出2603号宗地均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芜储出2602号宗地、芜储出2603号宗地均分二期付款,其中,第一期:均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第二期:均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余款。出让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芜储出2602号宗地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2010万元转作该宗地定金(不计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定金抵作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不计息)。芜储出2603号宗地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614万元转作该宗地定金(不计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定金抵作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不计息)。芜储出2602号宗地、芜储出2603号宗地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在约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事项(需竞买人在报名时出具承诺)

(一)土地开发程度:1.地块为净地出让,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四)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五)芜储出2602号宗地、芜储出2603号宗地项目不动产产权原则上不得对外分割转让,如因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合作等需要,确需对外分割转让的,须经经开区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对外分割转让。

(六)芜储出2602号宗地带地上现状6处建筑物(建筑面积约31912.5㎡,占地面积约12039.78㎡)一并出让。竞得人在缴纳第一期土地出让金前须将建筑物出让价款9240.1869万元交入经开区财政局专户(户名: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账号:520382288581000002);竞得人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和建筑物出让价款后,方可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竞得人对现状建筑物的改造须按批准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实施。

(七)其他详见芜储出2602号宗地、芜储出2603号宗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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