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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3 16: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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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ICHARD19849 于 2015-4-4 08:08 编辑
申请单位:湖南龙骧长南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规划修改说明及理由:
1)长株潭一体化、长沙市交通发展的需求,长沙市政府办公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3]30号)批准了在汽车南站原址重建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
2)交通枢纽整体开发和征地拆迁工作的要求,按政府提出以“开发促建设”的精神,将时代阳光大道北部的地块与南部地块整体进行开发,以弥补场站建设资金不足,并满足征地拆迁工作的特殊要求。
3)韶山路、先锋路通行能力提升的需要,原有的平交路口已不能满足交通需求。
4)交通枢纽的建设带来商业等配套需求的增加,原有的容积率已经不能满足商业需求。
规划修改依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变更情况:
修改前:一、洞井片控规111-D-02、03、04地块,其中:111-D-02地块,用地面积8232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长途客运站用地,容积率≤0.5,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12米,绿地率≥40%。111-D-03地块,用地面积754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旅馆业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36米,绿地率≥30%。111-D-04地块,用地面积291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容积率为0,绿地率≥95%。
二、高升南片控规109-C-45地块,用地面积1644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容积率≤0.5,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12米,绿地率≥40%。
修改后:
一、道路修改
(一)韶山路:将汽车南站段现状隧道延长,向北过时代阳光大道、向南过先锋路,并与时代阳光大道、先锋路原平交调整为立交;并根据道路设计,保持原道路红线宽度,对断面进行调整。
(二)先锋路:在调整韶山路的基础上,结合同期进行的汽车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建筑单体设计方案,为解决长途车出口与城铁出口车辆的通行,对先锋路原有宽度及道路红线保持不变,局部增加高架桥、上跨韶山路。
二、指标修改
(一)高升南片控规109-C-45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B1S4,总用地面积为1711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6441平方米,容积率≤5.99,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10%。(地块总建筑量控制在138811平方米之内,其中含不计容地下停车场面积26886平方米、地下公交停保设施建筑面积13443平方米。)
(二)将现状长南加油站用地单列,因此111-D-02地块拆分为111-D-02-1、111-D-02-2两个地块,其中111-D-02-1地块为长南加油站用地:用地性质为B41,总用地面积为1485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485平方米,容积率≤0.17,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12米,绿地率≥20%。原111-D-03地块并入111-D-02-2地块,用地性质为S3B1,总用地面积为9727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88361平方米,容积率≤3.33,建筑密度≤57%,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10%(地块总建筑量控制在363838㎡之内(其中含不计容地下停车场面积69596㎡)、商业建筑比例不超过35%)。111-D-04地块:用地性质为G1,总用地面积为4551平方米,净用地面积2913平方米,绿地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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