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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9 21: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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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武晋 于 2024-9-10 03:31 编辑

在明代,“南直隶”正称“直隶南京”,是一种特殊省份“南畿”,“南京城”中为中/央六部(吏、户、礼、兵、刑、工),而非行省三司(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所以在古代“南京”广义上可看作“省名”,狭义上为京城名,譬如(直隶)南京应天府、常州府等。
清朝建立后,“南直隶”降格为普通省份“江南省”,废除六部,设立三司衙门;应天府降称江宁府,江宁城中改驻“两江总督”(江南、江西)。接下来“江南省”逐步拆分为两省。一开始按南、北拆分为江宁、凤阳巡抚,但终觉欠妥改按东、西拆分为“江苏巡抚”(驻苏州,简称“苏”)和“安徽巡抚”(驻安庆,古称“皖”)。大概是为了江宁城的“省城”地位不被架空,“安徽布政”一直留驻到乾隆中期才迁往安庆。
于是(1760年)江宁城中改设“江宁布政”,分管“江苏”部分府、厅、州;“江苏布政”专管苏松常镇太四府一州。清末,因裁撤漕运总督,为安排人事,曾一度把“江宁布政”所管区域升格为“江淮巡抚”(驻淮安),分省方案在江苏籍官员的强烈反对下被撤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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