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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1 22: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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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717804719/2014-05459
主题分类:机构监管
办文部门:银行二部
发文日期:2014-06-04
公文名称: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保定分行的批复
文号:银监复[2014]337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监复[2014]337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保定分行的批复
北京银行:
《北京银行关于筹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的请示》(京银综发〔2014〕80号)、《北京银行关于筹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的请示》(京银综发〔2014〕8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保定分行。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三、筹建工作接受河北银监局的监督指导。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四、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河北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2014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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