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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4 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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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咨询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13日 文章点击数为:44 字号: [大] [中] [小]
工程项目
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咨询
招 标 人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2-12-12
开标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联合广州中咨城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总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报价
9450.0万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总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报价
9480.0万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总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报价
9490.0万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 示 期
2012-12-14
至
2012-12-1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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