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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7 1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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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46373.20平方米(合69.56亩)
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住比5:5。规划指标:容积率≤4.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50米。
点击查看:金星北将新增150米超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
摘牌条件
①商业部分建设总部基地、四星级及以上酒店、国际公寓、5A写字楼、其中需引进大型商业综合体,并签订商业合作协议,合作商业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
②临金星大道需建设2栋超高层建筑,外立面为公建外立面。
③项目建设运营期间税收必须在望城缴纳税收保底为5500万元/年(不含房地产税收)。
④商业部分物业自持不低于40%且不得转让,主要为总部办公及大型商业综合体。
⑤土地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30个月内完成总部及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工程建设,并投入整体运营。
⑥土地摘牌后5个工作日内,需提供3家或3家以上集团公司入驻协议和大型商业集团签订的合作协议。
⑦土地摘牌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前,土地受让方需与滨水新城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⑧住建、规划等职能部门提出的装配式技术建造、海绵城市设计要求等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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