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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9 17: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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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我们就在那片土地上生活,建国后国家分给我们了,那片地是属于集体土地,不属于国有土地。我们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征收集体土地需要省ZF的批复,我们片地直至现在是没有省ZF批复的,这条路是存在先建后批问题,所以收在征收手续上是不合法的。再谈补偿,补偿政策有村委会制定,且低于周围个村补偿标准很多,国家法律规定现补偿后搬迁,现如今村委会给出空白支票,收回有手续的宅基地,许给没有任何法律支持,没有任何证件的安置房期房。保定经三年大变样,见证过太多活着搬迁了到死都没有回迁的例子了,更何况村委会没有权利代替ZF行使签约。复兴路西延征占八十多户其中迁走的人直至现在已经两年有余,后悔的不在少数。村民不想拆迁,逼着村民拆又拿不出合法手续且补偿极其不合理。复兴路西延马厂村段错不在村民,村民是无辜的。我不是被复兴路占地的八十多户,此时与我无关,只是对这件事做一些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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