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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1 1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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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
长沙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84.39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486.10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224.58公顷。
(二)供应结构
长沙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为80.25公顷,占供应总量比重为10.23%;住宅用地为87.74公顷(其中商品房用地为85.37公顷,其他住宅用地2.37公顷),占供应总量比重为11.19%;工矿仓储用地224.58公顷,占供应总量比重为28.6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5.88公顷,占供应总量比重为17.32%;交通运输用地206.27公顷,占供应总量比重为26.60%;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9.67公顷,占供应总量比重为6.33%;无特殊用地。
(三)供应布局
长沙县2017年度供应的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兴镇、黄花镇,面积为587.6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4.92%;重点镇中主要分布在星沙街道、黄兴镇、黄花镇等,面积为566.4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2.22%;一般镇中主要分布在榔梨街道、长龙街道、湘龙街道、安沙镇、金井镇、开慧镇、春华镇、路口镇等,面积为217.9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7.78%。
从用地类型来看,长沙县2017年度商服用地主要分布在星沙街道、黄花镇和黄兴镇;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龙街道和黄兴镇;住宅用地分布较分散,主要分布在星沙街道、黄兴镇、黄花镇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分布在黄兴镇和星沙街道;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分布在黄花镇、黄兴镇和星沙街道以及长龙街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黄兴镇;无特殊用地类型。
(四)供应时序
长沙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各季度土地面积计划供应量分布较均匀,第一季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控制在165.02公顷内,占供应总量的21.04%;第二季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控制在229.64公顷内,占供应总量的29.28%;第三季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控制在144.30公顷内,占供应总量的18.40%;第四季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控制在2452.43公顷内,占供应总量的31.28%。
(五)供应方式
长沙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分别以出让和划拨的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其中出让土地面积合计为392.57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50.05%;以划拨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为391.82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49.95%。
五、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供应
长沙县2017年度住宅用地总量为87.74公顷:商品房用地85.37公顷(其中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61.42公顷),其他用地为2.37公顷(其中公共租赁房0.00公顷、安置房2.37公顷)。
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53.55公顷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34.19公顷。出让方式供应住宅用地87.74公顷,无划拨方式供应住宅用地。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包括保障性住房用地、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公共租赁房用地及限价商品房用地,长沙县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2.37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2.70%,全部为安置房用地,无公共租赁房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及限价商品房用地,主要分布在黄兴镇和黄花镇。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
在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中,无保障性住房用地,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61.42公顷,安置房用地2.37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0.00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合计63.79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2.70%。
六、计划编制和实施的政策导向
(一)严格控制总量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以长沙县土地实际供应能力为基础,与长沙县2017年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相适应。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为推进长沙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规范产业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对各种用途土地供应采取有保有压的原则。保障交通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创造良好的城乡发展环境;保障工矿仓储用地供应,特别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供应;要做到“稳供应、保民生”,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保持住宅商品房用地的平稳供应;提供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的合理发展空间,保持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商服用地
重点建设“一商圈、三新城”。“一商圈”即由松星沙雅湖高端商务区、长永高速城市商务区和县城原有商业区提质改造构成的星沙核心商圈,主要发展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创投产业、健康养老长夜和星沙城北新区的现代物流业等;“三新城”即黄兴高铁新城、黄花航空新城和安沙恒广物流新城,根据各自资源特色,分别发展商贸流通、航空服务和现代物流业;通过建设乡镇商贸综合体,在城市和乡村构建连锁商业体系,形成金字塔式网络结构,全面发展服务业。
2、工矿仓储用地
确保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星沙产业基地及其产业配套基地用地供应,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的核心和带动作用,建设各有侧重的主题配套基地,重点打造以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等为核心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3、住宅用地
确保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用地供应,优先支持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支持新城区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鼓励节能节材节地型住宅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限制高档住房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优先确保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重点项目土地供应。
5、交通运输用地
按照三湘门户、全面开放的要求,确保省道、国道、高铁地铁、空港、水港等交通网络的用地需求。
(三)优化空间布局
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发展集约的原则,进一步推进主体功能分区,优化城镇空间结构和产业布局,形成优势充分发挥、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空间发展新格局。
1、做优工业板块。全力支持经开区发展,加速星沙、榔梨、黄花产业基地向工业经济大板块融合,努力提升要素吸附力、资源转化力和内生增长力。着力推进陕汽环通、同心、浦沅等产业配套园建设,提高产业承载能力。
2、充实项目,丰富内涵,提高第三产业整体品质。以抓工业的力度抓第三产业发展。加快建设黄兴农产品物流园、三一春华生态新城和恒广、特易购、新长海、金光华城市综合体等一批重大项目。进一步提升购物休闲、餐饮娱乐、房产装修、汽车服务、体育健身等传统街区经济,支持浔龙河生态小镇、麻林温泉度假村、鹭岛等一批关联度高、支撑能力强的服务业项目发展。整合旅游资源,加大形象宣传,发展乡村露营、自行车旅游等新兴业态,重点打造“两湖一河”精品旅游线路,完善北部乡镇旅游设施。
3、优化空间,增强城市带动作用。按照“组团式、网络化、生态型”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县城东八线以西、捞刀河以南基础设施,着力推进松雅湖环湖干道、园林景观工程建设,基本完成星沙产业基地一期用地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与长沙市区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对接,实现城市空间形态的进一步优化。推进东十线-长株高速、黄兴大道-机场联络线、星沙联络线、湘府东路及湘府大桥、望仙东路等项目建设,加快星沙商务写字楼及市民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三点一线”综合整治工程。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新增用地供应。严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其他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用地的集约利用;产业用地供应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一一挂钩,提高园区项目入园门槛。
3、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通过城市功能分区来确定土地供应量和结构,保障发展所需土地,并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及时清查闲置土地,确保有效供应。
(五)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深化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加强对土地一级市场调控,倡导政府对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储备、统一供应、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划拨土地供应的范围和规模,积极推进竞争性的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试点;坚持土地“净地”出让和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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