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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4 21: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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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ebe 于 2018-3-24 21:30 编辑
lzf7551 发表于 2018-3-15 17:01
估计快该施工了吧,希望五一之前打通这段路吧
白洋淀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信息来源:河北省信息时间:2018-03-16
白洋淀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洋淀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 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 以 保清审审批字【2018】第00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洋淀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白洋淀大道两侧,具体地点甲方指定。
2.3建设规模及标准:在白洋淀大道两侧各30m范围内进行景观绿化,绿化面积为761637.6m2(约1142.456亩);30m景观外延伸70m为生态林种植,面积为1777154.4m2(约2665.732亩),同时配套建设绿化灌溉系统和景观照明系统。(两侧土地采用土地流转方式,流转期限为2018至2029年,费用为1200元/亩/年,同时对范围内的苗木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垃圾、废土及深坑填方进行处理,道路两侧30m景观范围之内的投资由政府财政出资,道路两侧30m景观范围外70m的投资由政府财政和企业共同筹措,其中政府财政按800元/亩/年出资,企业按400元/亩/年出资)。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供货、安装、施工、维养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 项目总投资:20970万元
2.7计划工期: 2018年5月20日前完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三年内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的经营范围, 同时还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园林 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园林工程师资质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或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2家,由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施工企业员工,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企业员工;
3.6.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收本工程款的支付;
3.6.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上午9时00分至 2018 年 3 月 22 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报名并自行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hebpr.cn/)完成注册并核验通过后,方可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4 月 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路173号 地 址:保定市百花东路240号
联 系 人:张伟 联 系 人:魏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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