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楼主: anson908

[经济论道] 2025年武汉产业经济城建新闻综合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2-13 17:52: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惟臻 发表于 2025-2-13 17:42
城市开发面积边界是不是小了点?

我省大概是干不出来把其他地市开发面积都砍不见了的事   凑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2-13 17:55: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批复更多的是关于土地开发利用的吧,不知道为啥要跟城市地位关联起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2-13 17: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重要科研和文教中心
这个为啥会没有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2-13 18:02: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595566570 发表于 2025-2-13 17:52
确定比西安、成都定位高?

三个差不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2-13 18: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理解城市开发面积不等于建设用地面积,因为还有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面积下降不少于40%,这个是全国城市共同但要求,那么经济总量小的地方不可能有更大的建设用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2-13 18: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lakers 发表于 2025-2-13 17:32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502/content_7003571.htm

还可以,至少没拉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2-13 18: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dmao 于 2025-2-13 18:11 编辑

对比成都,除了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外,其他基本一致,但成都有一个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武汉有一个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武汉怎么制造业中心都没批?如果把商贸物流中心换成全国先进制造业中心那就很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2-13 18: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武汉制造业这么强,教育这么强,居然一句不提,也是很诡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2-13 18: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能每方面都满足的,之前大家都不想要“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现在批复的是“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2-13 18:16: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ddmao 发表于 2025-2-13 18:07
对比成都,除了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外,其他基本一致,但成都有一个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武汉有一个长江中游航 ...

去看看发改委之前批的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目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2-13 18: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部老大哥地位 独一无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2-13 18: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差全国科研和文教中心以及先进制造业中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2-13 18: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ddmao 发表于 2025-2-13 18:07
对比成都,除了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外,其他基本一致,但成都有一个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武汉有一个长江中游航 ...

只能理解放到“发挥中部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对外交往中心以及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功能”等里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2-13 18:23: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420107的卡号01 发表于 2025-2-13 18:19
只能理解放到“发挥中部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对外交往中心以及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等功能 ...

去看看批复的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目标   完全一致只不过目标是全国  目前现状是中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2-13 18:24: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和成都西安差不多的,我在怀疑是不是我们湖北人,首先层级就不一样,一个是大区中心城市,另两个是大区副中心!!中心知道是什么意思不,就是科教文卫经济各行各业都拔头,还有中部六省可比西部各省要强多了!!中部六省中心城市和你西部城市次中心一样??有本事你先拿下西部地区的中心城市称号,先把第一去掉!!强烈怀疑哪些质疑和他们一档的,非湖北人,而是他们的水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高楼迷

GMT+8, 2025-8-12 12:36 , Processed in 0.070065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