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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6 22:39:54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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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滩企鹅 发表于 2016-8-6 20:34
你的想法太天真了,我有点忍不住要批判你的观点:你强调了N遍超高的建设主体,出资方是开发商而不是政府 ...
鸡生蛋蛋生机鸡!大德大贤的您才能辨的清!不知道您参与过或研究过大型基建项目没?给您举个淄博的例子。义乌小商品城,当年拿地不贵,政府还还专门给市政配套,然后周围繁荣起来,政府税收有了就业有了陆续卖地财政收入也有了。那地段由庄稼地变成相对繁华的商业区了。换个角度看开发商,前期要出地钱,还要出各种宣传推广招商费用,图什么呢!看实效,开发商加政府加公众多赢啊。当然,您会说那不是超高,但道理是相似的。任何大型项目真正实施落地,都是政府和开发商彼此妥协,牺牲部分眼前利益,不断投入不断矫正,谋求更大利益的过程。投入的都是真金白银,不舍那有得,现在小舍是为了未来拥抱更广阔的利益同时造福不特定的社会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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