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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 07: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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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春市体育局,新文化记者见到了一份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省文化活中心地块内土地和房屋进行征收的公告》文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关于省文化活动中心地块置换方案重建方案的请示》(长府发[2012]33号)、2014年4月5日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有关规定,拟对省文化活动中心地块内的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实施征收,有关事项公告的征收范围为东起岳阳街、西至人民大街、南起解放大路、北至儿童公园。该公告正好涵盖了该处游泳池的位置,公告显示, 具体的《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长春市南关区征收经办中心该项目负责人朱先生介绍,包括省美术馆、省博物馆、省文化活动中心将异地另建,现在征收工作已经开始,而长春市游泳池,存在安全隐患,也在征收范围之内,计划在年底拆除完毕。不过,该地段最后将做什么使用,尚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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