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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 1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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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河北保定市北部新城保障性住房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北部新城保障性住房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投资【】1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市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百分之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名称:保定市北部新城保障性住房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工程建设地址:保定市市区
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5729.8113万元;二标段约6505.9116万元(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8125.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20759.21万元)
建筑规模:一标段:瑞兴路、沈庄路、瑞安路、复兴苑路、李庄路、利家街等六条路,道路全长约3496米。
二标段:隆昌路、永华大街(含一座环跨度3×13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桥),道路全长3303米。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一标段:计划开工日期:8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8月31日
计划工期:730天
二标段:计划开工日期:8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8月31日
计划工期:730天
招标范围:一标段:道路及雨污水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道路及雨污水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每个申请人只可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申请)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两个标段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项目经理均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进冀投标企业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
3.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8月1日至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申请人视为报名无效),并同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网报名回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等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A4版)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8月24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办理项目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联系人:沈腾
手机:13681435708
邮箱:shenteng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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