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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0 15: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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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被举报无“主体施工许可证”
中国江西网: 2012-4-5 15:49:34更多新闻 GoGo [ 浏览字号:大 小 ] 投稿·热线 0791-86730757
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近日,本报接到知情人士举报称:长沙奥克斯广场已经在进行主体施工了,但却看不到其主体施工许可证。
3月26日,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项目建设部建设工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楼盘的主体施工许可证“正在申请”。他还透露,奥克斯广场是“绿色通道”项目,是先导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施工现场:
看不到主体施工许可证
长沙奥克斯广场位于长沙湘江二桥头西,开发商为长沙奥克斯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该项目是长沙河西唯一一个45万平方米大型商业综合体。
知情人士称,该楼盘目前已经在进行主体施工了,但看不到它的施工许可证。
3月29日,记者来到了该楼盘项目处。从售楼部外面往楼盘里面的施工现场看,脚手架的高度已经超过了售楼部的高度。记者来到银盆岭大桥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工人正在施工现场忙碌,其施工的高度早已超过了围墙。
随后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了售楼部。售楼员告诉记者,奥克斯广场在4月底开盘,她催促记者赶紧办个VIP卡。当记者咨询楼盘的施工进度时,得到的答复是:“建得怎么样了你可以看啊,建到主体二楼来了。”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不过记者在施工现场并没有看到施工许可证。售楼员说,要看施工许可证的话,需要到开发商公司查看。
相关部门回应:
正在申请,属“绿色通道”项目
3月29日,记者来到长沙奥克斯广场置业有限公司采访。但其行政人事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不能接受采访。”他解释说,宁波奥克斯集团才能接受采访,这是公司的规定。记者问及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了主体施工许可证?对方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也不愿意向记者展示主体施工许可证。
3月26日,记者曾就奥克斯广场是否已经办理了主体施工许可证一事,联系过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项目建设部建设工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给出的答复是“正在申请”。
据其介绍,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开发商办理相关许可证的程序,有两个不同的途径:“属于绿色通道,走绿色通道;不是绿色通道,按一般的普通项目走。”奥克斯广场属于“绿色通道”项目范围,“是先导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该负责人说,奥克斯广场已经办理了三个阶段的施工许可证。根据《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其三个阶段的施工许可证分别为:基坑开挖、支护施工许可;基础工程施工许可;地下室工程施工许可。
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其主体工程的施工显然违规。
质疑:
“暂定资质”为何越级?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资质为“暂定资质”的开发企业,其可承担的规模和业务范围是:同期开发的总规模可以承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综合开发、小区土地开发、房屋及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开发经营业务,不得承担8层以上、跨度21米以上的工业民用房屋开发经营业务。另外,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任务。
记者注意到,长沙奥克斯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的资质为“暂定资质”,但奥克斯广场是一个45万平方米大型商业综合体。这就意味着,开发商可承担的规模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却在开发总建筑面积多达45万平方米的项目。
3月7日,记者就这一疑问,采访过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项目建设部建设工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如果超过它的开发资质规模,那就不能发证了,“这个我们早就注意了。”但当时,开发商还没有申请主体施工许可证。
3月26日,开发商已经在申请主体施工许可证了,记者再次就这一疑问采访上述负责人。该负责人说,长沙奥克斯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的资质是暂定资质。但他解释说:“如果经过审批,超越施工范围也是允许的。”
律师说法:
职能部门可责令开发商改正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朱远贵律师指出,如果开发商在没有取得主体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进行主体施工,那行为肯定是涉嫌违法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开发商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绝不能因为这个项目是“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就可以在没有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施工,更不能在只有“暂定资质”的情况下,承担超越建设规模和业务范围的施工任务。这样违规操作的后果不但可能给建设工程质量留下安全隐患,而且会让开发商钻空子,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朱远贵律师说,有关部门应当吸取前段时间长沙有少数开发商跑路的教训,在项目审批和管理上,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审查开发商的履约能力和资质等级,坚决杜绝建筑领域的违法行为,这样才能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袁唯律师也认为,政府对开发企业的权威审批,是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有力保障,是一般民众信赖的依据,更是对法律权威的信仰。但目前不可否认的是,正因为相关审批手续都是由项目当地政府部门组织实施,而尽早开工的利益也是当地政府之追求,这样的模式下必定会造成频开绿灯的情况。袁唯律师表示,一家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开发商,如果在主体工程都建到二楼的情况下,都没能完成补办开工手续,值得深思。
他建议,政府部门对房地产市场更应该严格执法,不能让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刺中政府软肋。
作者:雷鸿涛
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
编辑:方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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