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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1 23: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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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ht 于 2016-11-21 23:54 编辑
新港长江城地块
土地竞得办法
1.如果该地块仅有一家成功报价且未超过最高限价,则该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如果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报价,且现场竞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现场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格;
2. 竞价超过最高限价后,转为“竞代建”、“竞降居住比例”、“评比规划方案”等方式进行评比。L、D地块为竞配建项目用地,L地块地面为公园绿地,地下为商业用地、地下停车场用地;D地块地面为公园绿地、体育用地,地下为地下停车场用地。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有2家或以上的买家报价超过122.145亿,就进行“竞代建”评比,谁无偿代建的比例高、无偿移交的公建数量多,谁就是竞得人;)
3. 如果有2家或以上的买家接受无偿全部代建L、D地块(两块地代建成本共约8.12亿),那么进入“竞降居住比例”阶段,临江共9栋住宅,总体量约23万方,谁报出的住宅转商业商务的建筑规模最大,谁就是竞得人;
4. 如果有2家或以上的买家接受将临江22万方住宅全部转为商务商业,且10年内不对外销售,则进入最终的规划方案评比阶段,由至少5位专家评委11月24日现场评定规划方案,谁的规划方案得分高,谁就是最终竞得人。
此外,根据规定,本宗土地成交价款中超出起始价的溢价部分,土地竞得人须自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也就是说,如果这块地以122.145亿成交,其中57.001亿要在10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能用竞买保证金冲抵。而65.144亿的竞买保证金,需提供不属于银行贷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换言之,就是这65.144亿必须来自买家的现金流,不能加杠杆,这对企业的现金流考验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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