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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4 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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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债务率:发改委要求,除有轨电车外,其他轨道交通建设均应纳入建设规划报批,申报建设规划的城市
(5)近三年的政府债务率不应高于120%。上一年度政府债务率超过100%、120%的城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含有
轨电车)的财政出资比例分别不低于60%、80%;政府债务率超过150%的城市,应及时调整政府支出结构,确保在建
项目按期建成,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不得批准新开工建设项目。这份《意见》后面还提到了,在已经批复建设轨道
交通的43个城市里,不符合“申报新轮建设规划条件”的城市一共有14个,其中包括:政府债务率不符合条件:
南宁、呼和浩特、包头、昆明、西安、兰州、沈阳、哈尔滨、贵阳;一般预算内收入不符合条件:太原市;地区
生产总值不符合条件:乌鲁木齐;市区常住人口不符合条件:包头、兰州、洛阳、呼和浩特、南通、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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