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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8 07: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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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向雄安新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为落实好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改革激发活力、催生动力,经省**研究决定,向雄安新区下放181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附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省**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工作,制定下放工作方案,委托事项要以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要加强业务培训,将下放事项的审批条件、运行程序、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与雄安新区管委会搞好对接,防止出现审批监管脱节、缺位。雄安新区管委会对接收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要制定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确保衔接到位。建立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能。 省**有关部门和雄安新区管委会要在本通知印发后20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向雄安新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81项) 河北省人民**办公厅 2018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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