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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0 14: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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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人就是这么目中无人,自以为自己是什么高大上,动不动就要拆矮房子
殊不知他们自己也是可怜的要命的可怜虫,也是悲悲戚戚的住在城市的某个角落
一个地方建设的好一点,就想着要驱赶“低端人口”,拆掉“碍眼”的地段建筑
人民群众是有自己的财产拥有权的,你无端拆除人家的房子,还硬说人家是“钉子户”
凭什么你就可以在这个区域盖大房子,老百姓就不能在这个区域居住,老百姓就这么见不得人吗?
就算你是要出大价钱拆迁人家的房子,可是人家就算不肯走,犯了法吗?你强拆老百姓的房子才是犯法!
城市的发展固然是好事,但是对人民群众的尊重却是更大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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