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4-4-11 12: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七)推进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以建设京津冀城市群为载体,充分发挥保定和廊坊首都功能疏解及生态建设的服务作用,进一步强化石家庄、唐山在京津冀区域中的两翼辐射带动功能,增强区域中心城市及新兴中心城市多点支撑作用。把首都周边的一批县(市)建设成规模适度、特色鲜明、设施完善、生态宜居的卫星城市。依托重要交通干线,培育壮大重点城镇发展轴(带),促进发展要素向城镇集聚,构筑层次分明、梯度有序、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的区域城镇布局结构。
(八)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强化石家庄省会职能,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优化布局结构,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不断晋升在全国省会城市的位次,增强对冀中南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京津周边地区城市全面深化与京津对接,优化城市功能定位和布局,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区域。秦皇岛、唐山、沧州沿海地区城市充分发挥港口和临港产业优势,增强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发展大物流、大产业、大港口,打造曹妃甸区、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增长极,促进港、城、产一体化发展。发挥冀中南地区列入国家重点开发地区的优势,推动邯郸、邢台与中原经济区深度融合发展,成为中原经济区与首都经济圈交流合作的门户,打造省际合作的桥头堡,发挥衡水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示范作用,不断增强规模和实力。张家口、承德等北部地区城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以张家口与北京联合申报冬奥会为契机,建设服务首都的特色功能城市。积极培育定州、辛集等省直管县(市),加快向新兴区域中心城市迈进。
以上说法其实和之前的《规划》一样,但方式平缓,肯定是考虑到在国家规划为出台前对市场秩序的影响问题了,可以看上面八条对石家庄的建设的作用落脚点仍是:”增强对冀中南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再看对环京津周边县市建设的结果表述,“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区域“,环京津县市主要指的仍是保定廊坊,这个核心区域必然是京津保区域,而省会城市大发展的最终作用是实现对冀中南地区的带动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