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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0 15: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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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频广播与数字电视备用发射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简述
本项目拟建于市中区普利门三角地、顺河高架东侧、共青团路北侧、绿地中心大厦顶层。包括10台调频广播发射系统和2台数字电视发射系统。发射天线拟设于绿地中心楼顶,高度340m。绿地中心56层拟作为发射基站控制区。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废水和固体废物分别来源于设备安装和调试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2.运行期
电磁辐射主要来自发射天线。废水来源于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固体废物来源于工作人员的办公垃圾和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活污水:可直接进入绿地中心排污系统,最终排入市政排污管网。
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应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至垃圾站内妥善处理。
运行期电磁辐射:设立环保工作人员;尽量降低天线发射功率;上岗人员培训;将本报告和环保部门相关批复报当地规划部门,注意基站周围的安全距离,确保其它新建项目的安全;定期进行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报送当地环保部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
1.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规定可知,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
项目选址符合《调频广播、电视发射台场地选择标准》(GY5068-2001)的要求。通过预测分析可知,基站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影响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
3.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运行后,基站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电场强度低于《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J/ T10.3-1996)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
4.综合性结论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在公告期限内请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评价单位提出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的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项目周边地区的居民、工作人员等。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山东省广播电视台 刘向东0531-85036413
评价单位:山东省波尔辐射环境技术中心 杨德明 1531633788@qq.com
0531-87299075(电话)
87299071(传真)
八、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本公告公布十日内,即2014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公众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山东省波尔辐射环境技术中心2014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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