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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1 15: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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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ebadmin 于 2019-5-21 16:05 编辑
国资委是经营国有资产的,注资成立地铁公司来妥善经营国有资产。
虽然这么安排确实有承担政策性的成分,但是这不是义务。
如果有征收所谓的“地铁税”等类似税项,这才叫“拿着纳税人的钱为纳税人修地铁”,单纯的注资成立公司只是“妥善经营国有资产”而已。别想多了。
个人直接纳税项目很少的,就算你一年收入300万,消费数百万,也就交一百来万的税。
一百多万的税能修多少地铁呢?不到2米。更何况济南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到4万,够不够纳税起征点都难说。。。整个华山片区15万人,加起来一年交的税顶多可以修0.3公里的地铁。纳税人要求?哈哈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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