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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8 14: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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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云龙示范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月份)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1-2月共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4169万元,为计划的15.74%,同比增长20.18%。其中:地方收入10578万元,为计划的16.30%,同比增加23.33%;上划中央和省级收入3591万元,为计划的14.31%,同比增长11.76%。
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3691万元,为计划的18.43%。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1-2月完成财政总支出23435万元,为计划的18.09%,同比增长45.3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768万元,为计划的18.65%,政府性基金支出11667万元,为计划的17.56%。
二、财政预算执行特点
(一)收入增长平稳向好。由于当前传统经济仍不景气, GDP延续下行态势,稳增长压力依旧较大。但示范区坚持“敢打敢拼、大干快上”的工作总基调,全力开展“三大攻坚战”,突出做好“三基建设年”,助力财政收入逆势实现较好增长。截止2月份,从总体增幅来看,收入总量增长20.18%,月环比增长4.46个百分点;月均增速为17.95%,高于去年同期月均(0.95%)17个百分点。从税收入库来看,税收累计完成11702万元,为计划的17.32%,同比增长19.14%。从征管部门来看,国税部门完成2716万元,为计划的14.72%,同比增长20.11%;地税部门完成8986万元,为计划的18.30%,同比增长18.85%;非税部门完成2467万元,为计划的11.00%,同比增长25.36%。
(二)税收呈现分化态势。今年以来,示范区规模工业经济增长较为平稳, 1-2月GDP3.8亿,增长8.2%,固定资产投资20.4亿,增长18%,规模工业增加值1.1亿,增长7.5%。辖区部分企业经营回暖,企业所得税呈现大幅增长态势,较上年同期增长104.83%;由于春节前后项目工程款项及企业年终结算较为集中,增值税呈现上扬态势,较上年同期增长21.91%;当月受春节假期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施工及商业经营有效时间不足,对相关税收增长造成一定影响,营业税同比增长仅0.98%,较上月回落37.8个百分点;本月土地报批进度有序推进,国投公司三条道路顺利报批,耕地占用税完成1700万元,为年初计划的37.78%,较上年同期增长226.30%;土地出让情况良好,辖区房产销售较为稳定,契税完成1997万元,为年初计划的36.31%,较上年同期增长66.28%。
近三年1-2月份主体税种增速对比图
(三)民生支出持续改善。时值重大节假日期间,我们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控“三公经费”以及节会、庆典等经费开支,进一步压缩一般性行政事务支出规模;同时,始终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切实保障好重点支出,促进民生福祉的持续改善。本月安排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业产业扶持专项等新农村建设专项经费92.31万元;安排扶持公共就业专项资金30万元,机关养老保险配套179.3万元;及时拨付学林及磐龙幼儿园建设进度款、中小学校园监控系统经费、贫困生补助、教师代课金等专项经费243.6万元;及时拨付基本公卫补助、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经费、学林卫生服务中心工程款、血吸虫病防治项目经费等医疗卫生专项资金65.6万元;统筹安排云龙大道回购资金2000万元。截止2月份,完成教育支出1062万元,同比增长137.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0万元,同比增长33.93%;节能环保支出17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6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580万元,同比增长228.2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24万元,同比增长125.53%。
(四)财政管理稳健高效。高效做好2015年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财政结算工作,及时开展社保基金决算工作;根据新预算法规定及市人大的审核要求,全面完成示范区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高效组织各预算单位召开预算公开工作布置会,督促各单位做好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拟定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原有纳税大户管理办法,结合创业创新的要求及示范区财政实际,起草示范区纳税贡献及创新管理奖励办法;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整改,起草示范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实施意见,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完成原市链条总厂部分房屋的安全性检测工作;起草示范区产业园区小微工业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资管理。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强化财源建设,深挖税收潜力。进入3月份,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逐步释放,区域经济发展或将迎来新的转机。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以“稳增长”为主线,以“谋发展”为目标,力争实现财政收入首季“开门红”。一是以房地产行业回暖为契机,全力配合“去库存”各项政策,力促辖区房地产行业再创佳绩。与此同时,积极协同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抓好土地出让金催缴以及契税征缴工作;二是配合做好示范区“三大攻坚”项目任务,为培植长期税源打好坚实基础;三是尽快出台示范区纳税贡献及创新管理奖励办法,做好2015年度纳税贡献和纳税先进单位表彰,组织2016年度财税工作会,为辖区传统行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最大限度争取政策扶植,全面优化辖区产业发展的“生态环境”,为财税工作的顺利开展谋好篇、布好局。
(二)重点保障民生,提升支出实效。一方面,保障民生支出。继续加大基层社区建设的扶持力度,通过对普惠性幼儿园、社区小学、社区卫生机构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改善社区居住环境,着力解决老百姓的就学难、就医难、办事难等实际问题。同时,与劳动社保局衔接,推进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制度改革,确保社区劳资信息沟通顺畅,继续改善就业环境。另一方面,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及节会、庆典、论坛等经费开支,全面规范津补贴管理;严格审核部门接待、会议等一般性行政事务开支报账,有力杜绝铺张浪费行为,提升资金使用实效。
(三)严格财政管理,加大监管强度。绩效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建立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体系,不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确保财政支出效益稳步提升。预算管理方面,高效完成2015年度与市财政对账结算工作,全面做好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和各部门单位预算的公开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化和透明化。财政监督方面,结合基层党建集中整改月契机,高效出台《株洲云龙示范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社区财务制度,规范基层财务管理。金融管理方面,成立云龙示范区资本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株洲云龙示范区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进一步优化辖区金融业态和企业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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