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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18: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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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项目主体为政府、顺丰、第三方机构组成的合资公司。根据协议,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顺丰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农银空港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50 亿元,组建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三方出资比例为49∶46∶5,负责鄂州机场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和经营。枢纽机场用地原则上以划拨方式取得。湖北省负责按建设进度,向合资公司提供划拨用地。机场相关设施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由顺丰组织实施。另外,顺丰计划在机场周边开发物流园区,建设航空公司基地、物流基地、飞机维修基地以及航空服务体系等项目。
顺丰未来将通过优先购买权实现对合资公司的控股,意义重大。根据协议,在枢纽机场完成验收或机场管理机构取得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后,顺丰泰森将通过受让农银投资转让的合资公司股权、单方对合资公司增资或者其他合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合资公司50%以上的股权,成为机场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这将开创大型机场由民营资本控制的模式,具有里程碑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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