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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3-19 09: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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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满足任一条)
 (1)一次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
 (2)一次造成100人以上(含100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3)一次造成1亿元以上(含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事故(满足任一条)
 (1)一次造成10~29人死亡;
 (2)一次造成50~9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3)一次造成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地方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每年考核出现重大及以上级别事故的直接一票否决,多少明日之星在升职前夕因为安全生产事故从此陨落
 
 
 纵火罪是国内最严的罪之一了
 
 “本身不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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